軟體與服務授權條款
鄭重提示:請仔細閱讀;商業、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使用千美科技軟體及服務時應受以下法律條款與條件之限制
千美科技授權合約
日期:2013年7月
版本:繁體中文/台灣
1. 有拘束力之契約。
本授權合約(以下稱「本合約」)為千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被授權之關係企業(以下稱「千美科技」)與基於免費使用千美科技軟體或服務之個人、法人或 非法人 團體間所訂之有拘束力之契約。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之員工或其他代理人,包括安裝或註冊本軟體或服務之經銷商或承攬人(以下稱「代表人」)於使用本軟體或服務 之前,必須代表所屬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接受本合約。當個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代表人有效接受本合約時,即稱為「您」。建議列印本合約並以電子檔形式加以儲 存。
注意:本合約第15條限制千美科技之責任範圍,第1316條限制擔保責任以及您的救濟方法,第2及6條規定使用本軟體及服務之重要條件,第10條說明我們自您安裝的軟體中所蒐集之資訊;在接受本合約之前請仔細閱讀上述之各條款。
2. 合約接受。
若(基於免費使用之目的)自我們網站下載軟體或開始服務時,當個人、或代表人於下載或安裝之前點選對話視窗之「我接受合約」、「OK」或「是」之按 鈕或方格,該人(包括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被視為已接受本合約並與千美科技訂定此具有法律拘束力之契約;(a)若購買本公司之任何軟體服務並蓋章傳真 /Email 回覆給本公司時,該人(包括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被視為已接受本合約並與千美科技訂定一具有法律拘束力之契約;(b)若個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已經使用得意 幫幫手軟體或服務之進階版或其他版本,當個人或代表人輸入產品註冊序號或啟動碼 (無論何者為先),該人(包括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被視為以進階用戶之身分同意接受本合約。
注意:當您點選軟體執行對話視窗之「我接受合 約」、「OK」或「是」之按鈕或方格,或輸入產品註冊序號或啟動碼 (無論何者為先),視同您已同意並授權安裝本軟體於您本機之電腦中,並同時綁定該電腦並不得於其他電腦上使用本軟體。如任何非本軟體所造成之您的電腦之損 害,依本約第15條規定,千美科技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故在安裝本軟體之前,千美科技強烈建議您先將您電腦中的系統及資料予以備份。
3. 合約拒絕。
若個人、或個人並未被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授權代表其接受本合約,或代表人不同意本合約之任何條款及條件,請勿下載本站所提供之任何軟體與使用本站所提供之任何服務。
4. 可適用之合約。
當安裝軟體或開始服務時,您可能被提醒將接受相同或不同版本之千美科技授權合約。除非軟體或服務受現存經千美科技簽署之書面契約所拘束(此種情形該 經簽署之合約將優先適用),第一個您有效接受之合約將優先適用。有些軟體部份之更新可能需要您接受額外或不同之授權條款作為使用該產品之前提條件。除此之 外,本合約將取代任何先前或同時訂定之書面或口頭契約、陳述或認知。本合約之修改必須經千美科技之書面同意。
5. 權利歸屬。
本公司之所有軟體、服務以及相關文件為千美科技或其授權人所擁有之財產,並受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台灣或其他國家專利法以及國際條約之保護。當接受本合約時,您僅取得本合約關於本軟體、相關文件以及服務之有限權利。
6. 授權限制。
您不得:(i) 將本合約之軟體、服務或其相關文件移轉或再授權予任何其他個人或法人或非法人團體;(ii) 出租、出借、拍賣或轉賣本合約之軟體、服務或其相關文件;(iii) 就本公司之軟體、服務或其相關文件從事修改、改寫、翻譯或製作衍生物;(iv) 就本公司之軟體或服務為全部或一部之反向工程、逆向編譯或拆卸,或意圖重建或發掘其原始碼、程式語言、核心概念、演算法、檔案格式、編製程序或溝通界面; (v) 將本合約之軟體或服務作為向第三人提供服務之依據;或(vi) 授權他人從事上述行為。千美科技保留採取合理途徑以防止未經授權而接觸或使用本公司之軟體或服務之一切權利,包括維護、服務或以軟體為基礎之服務組件之中 止。
7. 維護 / 更新使用授權。
您自取得各版本或功能之授權後,起算之該報價服務及授權之期限(以下稱「維護期間」)內,對於本軟體得從事無限制之本公司所發佈之更新、內容之安全 性更新及 / 或服務更新,並取得千美科技或本公司之軟體或服務購買地國家授權經銷商所提供之以網際網路或電子郵件為主之客戶服務(合稱「維護」)(如有可資適用之維 護)。千美科技得於上述維護期間內提供您主要的產品更新,不另收費。
(A) 維護期間之定義。「本公司所發佈之次要更新」係指本軟體之後續版本, 包括瑕疵修正或簡易更新,基本上係於該版本號碼小數點之右側兩位數標示其變動。「重大產品更新」係指本軟體包含新功能或特色之後續版本,千美科技得於您維 護期間 內免費提供予您;此種更新基本上係於該版本號碼小數點之左側兩位數標示其變動。次要及重大更新合稱為「產品更新」,基於本合約之目的,於安裝時成為本軟體 之一部分。「服務更新」係指資料庫架構或核心技術等服務之改善版本,且不需終端用戶作為即得自動執行。產品更新及服務之更新合稱為「更新」,有關本公司之 軟體或服務之任何版本的客戶服務於該版本發表後永久為有效。
(B) 維護之限制。千美科技就其軟體或服務保留提供修正版本之權利,包括具有新功能之後續版本(即基於其他考量之新產品或服務)。。千美科技保留隨時更改相關條 款及條件之權利,包括維護及其他服務之費用,並得對於在本公司之軟體購買地以外之國家所提供之客戶服務額外收費。
8. 服務之承認。
本公司之軟體單獨選購功能及獨立專屬模組之執行方式係將您登入時之特定資料經由(傳送登入之資料)至千美科技所有或控制之伺服器以進行驗證後再取回 您的軟體使用權限並傳回至您的本機電腦中,該伺服器係以本公司自有之技術,針對使用者於本站所申請之帳號與權限加以驗證並回傳。
在接受本 合約及使用任何服務之前提下,(i) 您聲明擔保其就傳送登入之資料有使用及提供千美科技使用之合法權限,並同意依千美科技之請求提供此一權限之證據資料;(ii) 您授權千美科技於執行本服務時,得基於您之審慎考慮以您資料處理之代理人自居;(iii) 依本服務之範圍及目的而需將轉寄資料傳送至臺灣以外或您所在地以外之伺服器時,您應依當地法律規定負責告知傳送登入資料之來源;(iv)就是否及如何使用 本服務,您同意自行決定並自負其責;(v) 您聲明係以合法方式使用本服務,如有違反本條(i)之聲明或擔保時,千美科技得於事先通知您且不損及其他權利之前提下,在您證明該違反情事已獲改正前,暫 停或終止本服務之提供。
9. 產品授權。
為取得服務、更新及客戶服務,代表人應於千美科技之官方網站完成註冊方可使用本公司之軟體及服務。註冊使千美科技得以接觸您,並確保唯有業經有效授 權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方能取得維護及其他服務。註冊時需要姓名、住址、聯絡人姓名、有效的帳號及有效的電子郵件信箱以進行更新及其他合法通知。未予註冊或 錯誤註冊資料無損您擔保權利,但千美科技將無法提供服務之使用、更新或客戶服務給您。
10. 資訊蒐集。
千美科技必須處理並保存您電腦硬體及設備之特定資訊,以提供驗證您的權限及提供相關客戶服務。為完成驗證機制,千美科技得將已安裝本公司之軟體之電 腦之硬體規格定期上傳至本公司伺服器;並得使用該資訊來驗證您的登入身份與位址。千美科技之產品並不會也不會於未來任何時候截取或保留您的個人資料。
您 同意千美科技得:(i) 回傳已安裝軟體之電腦硬體規格之資訊;(ii) 將已回傳之資訊確認為您的個體登入驗證資訊來源;(iii) 當有非驗證之電腦硬體規格資訊之人嘗試以您的帳號登入使用本公司之軟體時,基於保護您與本公司之原則暫時將您的帳號鎖定。千美科技保留因使用及分析上述資 訊而得享有之一切智慧財產權。
11. 資料保護法規。
您對本軟體及本服務之使用,可能必須照您的所在地國家有關資料保護法令之規定。您將必須負責自行決定是否及如何遵守這些法令之規定。
12.同意電子通訊。
千美科技得對您發送必要的合法通知與有關本軟體及服務之其他訊息,包括但不限於更新、升級、特殊訂單及價格,或其他類似資訊,消費者調查及意見回覆 之其他請求(統稱「電子郵件訊息」)。千美科技將透過您在本站註冊之電子郵件信箱傳送電子郵件訊息,或在本公司官方網站上公告訊息。您於接受本合約時即一 併同意透過上述電子工具接收所有訊息,並承認及表示其有在網站上取得訊息之能力。
13. 無其他保證。
本公司之所有產品及服務、授權等皆以「現況」為主,除本合約另有規定外,或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千美科技、其經銷商及供應商對於本軟體或其服務 不負任何擔保責任,不論為明示或默示,包括但不限於權利瑕疵擔保、未侵害他人權利、品質滿意度、商業行銷性及符合特定目的性等責任。
14. 備份。
在您使用本軟體或服務之期間內,您同意定期自行將您的資料及系統在其他分離之存儲媒體上進行備份。您確認倘未遵守上述備份行為,一旦本軟體或服務或 更新時出現錯誤,您可能會喪失資料。因僅有您,非千美科技知悉您電腦系統及資訊之價值,故只有您能執行備份計畫及安全措施以符合您於本公司之軟體或服務或 更新檔出現錯誤導致電腦發生問題或資料流失之需求。並同時千美科技將不為您的資料喪失負任何擔保責任。
15. 責任之限制;衍生性損害。
(A)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千美科技或其供應商對下列事項不負責任:(i)於訂立本合約時無法合理預見之任何損害或(ii)任何衍生性、特別、附隨或間接損害,或 任何由本合約、本公司之軟體或服務或其維護所生或有關之資料之損壞、記憶體、系統損壞、硬碟/系統損壞、利潤損失,或營業損失。本責任限制之規定於千美科 技被告知該損害有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仍適用之,且不問該損失係因違約、過失、無過失責任或其他請求權基礎或其他責任理論所生。
(B) 第15(A)條之規定,並未排除千美科技或其供應商對因其過失、詐欺所至之死亡或身體傷害或任何其他法律所不允許排除之責任。
16. 客戶之救濟方法。
若本軟體或服務不符合上述有限擔保責任所擔保之事由時,千美科技所負之全部責任及您僅有之救濟方法為由千美科技選擇下列方式處理: (a)以商業上合理之努力更正軟體之錯誤;(b)協助您避開該軟體錯誤;或(c)再提供本服務。如果 (A) 因意外、濫用、更動、錯誤使用或應用所致之任何錯誤,或任何其他因本軟體設計上可使用之作業系統軟體所生任何錯誤或問題所造成任何錯誤,或(B)任何錯誤 或問題係因與其他同樣具資料庫功能或特性之軟體共同使用,或與本軟體不相容所致時,則千美科技對此不負有限擔保責任。
17. 保密/禁止揭露。
在本合約有效期間或任何評估期間,您可能接觸到一些一般大眾不知道而千美科技視為機密/專有之資訊(以下稱「機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序號、 註冊序號、以及因資訊之特性及本質一般合理之人在相似之形勢以及情況下會將此資訊視為機密之資訊。於本合約有效期間以及合約終止後之任何時間,您同意 (i)對機密資訊應保密; (ii)不得將機密資訊向任何第三人揭露,除非該第三人為您員工或獨立承包商、或知悉該機密資訊之需要且簽署不少於本條所定嚴格之保密協定;以及 (iii)不得基於非履行本合約之目的而使用該機密資訊。
18. 可轉讓性。
未經千美科技書面同意之前,您不得轉讓本合約或依本合約所生之任何權利或義務予他人,包括您的關係企業;任何此類轉讓均為無效。千美科技得轉讓本合 約之全部或一部,或將其義務授權予適合之第三人或千美科技之關係企業及(或)子公司,但此類義務之授權並不解除千美科技依本合約所應負之義務。
19. 分離性。
您同意若本合約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經法院或其他相似之機構依法認定為違法,則僅限於該部分為違法,本合約其他條款仍有效力。
20. 終止。
本合約因終止而失效,您得隨時以書面通知千美科技終止本合約。如您有重大違約情事,或於接獲千美科技要求改善之通知後30日內仍未改善時,除依法所 享有之其他救濟方法外,千美科技得隨時終止本合約。您並應銷毀所有軟體之備份與因軟體所生於該軟體之專屬資料庫內之任何資料,本合約第5條、第13-21 條、不因本合約之終止而失其效力。
21. 授權之千美科技關係企業/準據法/管轄權。 本合約之授權人為千美科技有限公司,設於新北市237三峽區忠孝街27之5號8樓. 電話:02-8672-5247,傳真:02-8672-5245。本合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之法律,但中華民國國際私法之規定於本合約均不適用。任何由 本合約所生或與本合約有關之爭議均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本合約不適用聯合國際商品買賣契約公約。